我单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请问自2014年10月起是否有新的优惠政策?
发布日期:2014-12-30

问、我单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请问自2014年10月起是否有新的优惠政策? 答:是的。 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71号)规定,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2万元(含本数)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